批复核心内容
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批复文件,同意认定东营港化工产业园南部片区。
该片区规划面积5.998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明确:东至观海路,南至桩埕路,西至兴港路,北至港城路。
建设与管理要求
批复提出,东营市需依照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规,对片区进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目标将该区域打造为石化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区与引领区。
园区需落实一体化管理,加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公用工程体系,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优化产业生态;严守安全生产与生态环保底线,推动入园项目加快落地,实现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
后续验收安排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省内相关部门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牵头组织片区验收,确保片区在项目投产前完成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