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宝 | 全球化工网 | 韩国化工网 | ChinaChemNet          ·免费注册 ·用户登录 ·服务中心 

聚丙烯酸钠相关信息

中文名称 聚丙烯酸钠
英文名称 Sodium polyacrylate
中文别名 PAAS;2-丙烯酸钠均聚物;S-聚丙烯酸钠
CAS RN 9003-04-7
EINECS号
分 子 式 (C3H3O2Na)n
分 子 量 <10000
危险品标志
风险术语
安全术语
物化性质 白色粉末。无臭无味。吸湿性极强。具有亲水和疏水基团的高分子化合物。缓慢溶于水形成极粘稠的透明液体,其0.5%溶液的粘度约Pa·s,粘性并百因吸水膨润(如CMC,海藻酸钠)产生,而是由于分子内许多阴离子基团的离子现象使分子链增长,表现粘度增大而形成高粘性溶液。其粘度约为CMC、海藻酸钠的15-20倍。加热处理、中性盐类、有机酸类对其粘性影响很小,碱性时则粘性增大。不溶于乙醇、丙酮等有机溶剂。强热至300度不分解。久存粘度变化极小,不易腐败。因系电解质,易受酸及金属离子的影响,粘度降低。遇二价以上金属离子(如铝、铅、铁、钙、镁、锌)形成其不溶性盐,引起分子交联而凝胶化沉淀。pH4.0以下时聚丙烯酸产生沉淀。
用  途 增稠剂。1.在食品中有如下功效:(1)增强原料面粉中的蛋白质粘结力。(2)使淀粉粒子相互结合,分散渗透至蛋白质的网状结构中。(3)形成质地致密的面团,表面光滑而具有光泽。(4)形成稳定的面团胶体,防止可溶性淀粉渗出。(5)保水性强,使水分均匀保持于面团中,防止干
聚丙烯酸钠
上游原料 丙烯酸,氢氧化钠
下游产品 烧碱增稠剂缓蚀剂造纸助留助滤剂
  • 化工字典:
  • * 使用帮助:你可以输入产品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别名或者CAS登记号(即美国化学文摘登记号)进行检索。
共有34家 聚丙烯酸钠 供应商 申请排名 相关供应 相关报价企业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上海金锦乐实业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021-52915085 62110160 52916279 52917279
联系传真 021-52917765
网  址 www.jjlchem.com hg/sh 15202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杭州银湖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0571-85028646
联系传真 0571-85028640
网  址 www.yinhuchem.com hg/hz 15256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0512-52533868
联系传真 0512-51536667
网  址 www.qschem.com hg/js 15313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上海中一化工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021-62058113,62032850
联系传真 021-52914677
网  址 hg/sh 15348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上海实验试剂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021-56553207 56553622
联系传真 021-56553837
网  址 www.china-reagent.com hg/sh 15750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上海富蔗化工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021-66402541,66402542,13901914741
联系传真 021-66402542
网  址 www.fuzhechem.com hg/sh 17081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天津市科密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13902142909
联系传真 022-28511762
网  址 www.chemreagent.com hg/bj 17159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上海植信化工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86-21-61086350 61086351 61086352
联系传真 +86-21-61086350-8027
网  址 www.etrustin.com hg/db 17576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山东英朗化工有限公司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李经理:18266341753;乔经理:18766152005;赵经理:15725413579
联系传真 外贸:13954100668刘经理
网  址 www.sdylhg.com hg/sd 17945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名称 天津市大茂化学试剂厂   在线询盘
联系电话 022-24923800;022-24922517
联系传真 022-24921188
网  址 www.dmreagent.com hg/bj 20145
相关信息 产品目录    
共有34条记录, 显示第1-10条   第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