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卫生院废水处理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11-01-13
  • 有效期限:10天
平武县卫生局 VIP

详细信息
  •   招标编号:平府采招(2011)3号

      业主单位:平武县卫生局

      报名截止:2011-01-18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机械设备

      经平武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武县卫生局拟对平武县乡镇卫生院废水处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平府采招(2011)3号

      二、招标项目:

      水晶、虎牙、土城、黄羊、阔达、旧堡、大印共7所乡镇(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三、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水晶(按照50张床位标准,招标控制价各为27.2万元,共27.2万元);虎牙、土城、黄羊、阔达、旧堡、大印(各按照10张床位标准、招标控制价各为11.7万元,共70.2万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以上7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招标控制价共计97.4万元。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统一颁布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确认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入川执业备案手续);近两年(2008年至今)完成3个或3个以上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工艺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产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要求与本污水处理工艺相关的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主要成份:过-硫酸氢钾;要求提供销售此产品给医院污水消毒的供货发票5家以上;销售发票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8、如是代理商需生产商授予的产品经销代理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项目工期:合同签定后30日内;

      七、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八、资格审查:

      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资质证明,如是代理商需生产商授予的产品经销代理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质证明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提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月11日至2011年1月18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平武县卫生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2月21日14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十三、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先生、程先生

      电话:0816-8826902、8822051

      201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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