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泗阳县201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及监理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1-01-21
  • 有效期限:10天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VIP

详细信息
  •   工程编号:SYA201101014

      工程名称:泗阳县201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及监理

      招标人名称:泗阳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水务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泗阳县境内

      工程规模:拆建灌溉泵站3座,新建砼防渗渠5.3千米,拆建斗渠桥28座,涵洞68座等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SYA20110101401

    里仁乡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公开招标

    220

    2011-1-30

    SYA20110101402

    八集乡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公开招标

    220

    2011-1-30

    SYA20110101403

    王集镇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公开招标

    220

    2011-1-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3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月20日

      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3年3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2011年1月2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1年1月2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泗阳县201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2011-JSSW-SY002

      泗阳县201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泗阳县里仁乡、八集乡和王集镇。

      (2)工程规模:拆建灌溉泵站3座,新建砼防渗渠5.3千米,拆建斗渠桥28座、涵洞68座,渡槽17座、斗农渠首闸88座、中沟桥4座、节制闸1座。投资额约750万元。

      (3)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2月。

      二、本次招标工程设三个标段。分别为:

      Ⅰ标段:里仁乡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具体为:泵站1座、新建防渗斗渠2000米、斗渠桥12座、中沟桥1座、渠首28座、渡槽9座、涵洞17座;投资额约215万元。

      Ⅱ标段:八集乡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具体为:泵站1座、改建石渡防渗支渠长1800米、拆建节制闸1座、渠桥7座、渠首30座、涵洞8座;投资额约238万元。

      Ⅲ标段:王集镇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具体为:泵站1座、新建防渗斗渠1500米、新建中沟桥3座、斗渠桥9座、斗农渠首30座、渡槽8座、涵洞43座;投资额约303万元。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中上述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四、申请人于2011年1月20日8:30至2011年1月26日17:30止,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①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下(2)~(10)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②投标申请人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到泗阳县检察院1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③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2)单位介绍信。

      (3)法人委托书。

      (4)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选派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7)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8)拟选派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报名时间前6个月内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或投标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期(3分)、质量(3分)、业绩(4分)。

      (二)、投标报价得分(70分)

      1、评定价格得分采用基准价。基准价C=A×P×M+B×N

      其中A—项目业主编制的最高上限;

      P—折算系数:分94%、92%、90%、88%四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作为取用的数值;

      M—业主标底权重:分50%、60%、70%、80%四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作为取用的数值;

      N—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占标底权重,N=(1-M);

      B—等于各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经过修正的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总报价和一个最低总报价后计算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含5个)以下时,全部参与平均值取定。

      2、评定价格得分时,与基准价相等的投标报价得70分。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不足1%部分按相同比例扣分。

      (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20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评分标准:

      A、以上某项内容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90%以上;

      B、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80%-90%;

      C、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70%-80%;

      D、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E、若评标委员会由7个以上(含7个)人员组成,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内容评审除标准D外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

      (四)、工期(3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五)、质量(3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六)、业绩得分(4分)

      (1)企业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该项最多得3分。

      (2)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水利部门部优、省优、市优工程及“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市级加0.2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含部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该项最多得1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七)、取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投标人得分高低并排列名次。投标人得分最高的,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八、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

      九、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十、付款方式:工程款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次计量扣除10%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在工程运行一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中标单位。

      十一、招标人:泗阳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处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80号(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联系人:史红秋联系电话:0527—85252715 13773971887

      十二、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6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泗阳县桃源中路90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解放北路46

      联系人:史红秋

      传真:0527-85252715

      电话:0527-85252715

      邮编:223700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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