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3-21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临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团结湖路西侧,工程总体规模为4万m3/d,近期规模为2万m3/d,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万m3/d。厂区内建筑物包括粗格栅间、进水泵房、细格栅间、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次沉淀池、污泥泵房、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加药间、排海泵房、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车间、综合楼、配电中心、仪表间、车库、传达室、围墙及厂区道路排水等。工程造价4133.126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施工监理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2月23日9:3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县外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按《县外监理企业进宁海县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宁建[2010]7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1人,主导专业(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主导专业(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员不少于3人[其中市政专业监理员不少于2名、安装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名]。如投标人增加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相应专业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可相应核减。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取得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必须具有浙江省监理员或宁波市监理员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宁海县建设局《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要求。
2.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3个月内、从业人员(指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0]8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总监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1年3月23日9:00时。
4.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2011年2月23日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21日16:30时前解入银行;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电话:0574-65229823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外环西路68号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建华
电话:0574-65586889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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