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团山路、朱方路雨污分流工程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1-04-13
  • 有效期限:10天

详细信息
  •   工程编号32110120110411006

      工程名称团山路、朱方路雨污分流工程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1年4月1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1年4月18日

      公告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32110120110411006

      1.镇江市水业总公司的团山路、朱方路雨污分流工程已经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中-长山灌渠招标类型:施工所属地区:市辖区

      (2)工程规模:DN400管道,总长约1700 m建筑面积:0.00工程性质:市政工程招标金额:20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至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专业)

      6.必要条件:

      7.可选条件:

      8.其他: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专业),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其中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3)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f、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竞争;

      g、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h、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i、投标时须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j、招标人要求开标前对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面谈(具体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K、2011年报名参加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镇江市水业总公司)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如有两次报名后未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镇江市水业总公司)2011年度招标工程的投标。

      L、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请申请人于2011年4月18日18:00前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新广电大厦副楼316房间)。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两份和企业加密锁参加报名,并至长江路35号滨江商务公馆406(新广电大厦裙楼旁)招标文件。

      4、当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行组织招标。

      5、投标人须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前到镇江市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账号见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申请及材料。

      7、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文档,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8、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①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除外。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认定为废标,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方式如下: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进入标书评审及C值确定的程序。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商务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商务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最低的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竞标。如果是,则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9、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9.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招标文件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11-4-12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11-4-18

      上午起时间:09:00上午止时间12:00下午起时间:14:00下午止时间17:30

      获取文件地点: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商务公馆406(新广电大厦裙楼旁)

      10.请申请人于2011-4-12至2011-4-18每天上午09:00下午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新广电大厦副楼316房间)报名。

      1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商务公馆406(新广电大厦裙楼旁)

      联系人:刘萍

      电话:0511-8502983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4-12至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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