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招标代理: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办公室
报名截止:2011-05-31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一、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办公室实施的污水管道工程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投资发[2009]157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此项工程依据相关规定决定重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道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市区。
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400万元。
4、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要求工期:计划2011年6月下旬开工,工期要求8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程内容: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大庆路(解放南路-西环路)主管道及部分支管工程的施工,管道直径分别为:D400~500,全长约2000米;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2010年7月-2010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200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污水管道工程,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污水管网工程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当投标人不足九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附后)。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录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情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17: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合格投标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并到市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九、资格审查办法: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如缺任意一项者,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十、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一、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在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0515-88587313
郑洪权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清华
电话:13961984461
地址:市解放南路150号
联系人:吴长权
电话:13851173549
地址:市青年中路12号
附件:
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道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200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污水管网工程,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污水管道工程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自2010年7月-2010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缺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20分(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远程评标,投标单位需使用标书制作软件,将施工组织设计刻录到电子光盘中)
1、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2.0)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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